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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点不是夜班吗?国家对夜班时间有时间规定吗?

admin 椒江律师 2024年02月22日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职工哺乳期期间不得安排夜班活动,所以在哺乳期是不存在上夜班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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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职工是不可以安排夜班的,但是可以自己申请上夜班,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的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且要安排一天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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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哺乳期员工上夜班的,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员工,单位不得安排其加班或者上夜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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